(一)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
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,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,以县域为单元,采取“公司+村镇+农户”等模式,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,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,配置一定比例储能,自发自用,就地消纳,余电上网,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。支持村集体以公共建筑屋顶、闲置集体土地等入股,参与项目开发,增加村集体收入。项目开发企业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,帮助脱贫户增收。
(二)积培育新能源+产业
鼓励能源企业发挥资金、技术优势,建设光伏+现代农业。农业企业、村集体在光伏板下开展各类经济作物规模化种植,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。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及拓展产品销路,农户通过土地租赁、参与电站运维、农场劳务等增加收益。在适宜荒漠化、盐碱地、采矿采煤塌陷区,推广“新能源+生态修复、矿山治理”等模式。在林区、牧区合理布局林光互补、牧光互补等项目,打造发电、牧草、种养殖一体化生态复合工程。建设新能源+农村景观示范,地方政府主导,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、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和郊区亮化等工程,推动新能源与路灯、座椅等公共设施一体化发展。
(三)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
引导企业有序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,鼓励企业从单纯发电转为热电联产。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县域,探索农田托管服务和合作社秸秆收集模式,或以村为单元建设农林废弃物收集站,由化企业建设规模化生物质热电联产、生物质天然气项目、生物质热解气化项目、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,就近满足乡镇生产生活用电、用热、用气、用油需要。在畜禽养殖规模较大的县域,结合农村有机垃圾治理,建设区域有机废弃物集中处理沼气生物天然气项目、园区型“养殖-沼气-种植”项目和农户庭院型沼气项目。
(四)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
在县域工业园区、农业产业园区、大型公共建筑等探索建设多能互补、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,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,引导企业、社会资本、村集体等多方参与,建设新能源利用的微能网,为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综合能源服务。完善配套政策机制,推动增量配电企业发展综合能源服务,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、隔墙售电等模式。
(五)大力发展乡村能源站
依托基层电信、农机服务网点、制造企业维修网点等,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、生物成型燃料加工、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等乡村能源站,培养化服务队伍,提高农村能源公共服务能力。